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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酒与夜郎古酒的商标之争

2024-11-30 15:02| 发布者: ccee| 查看: 3459

摘要: 近期,郎酒与夜郎古酒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这场纠纷不仅涉及法律层面的争议,更触及了品牌文化和市场竞争的深层次问题。
  在中国白酒行业,品牌名称不仅是企业身份的象征,更是其文化传承和市场定位的关键。近期,郎酒与夜郎古酒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这场纠纷不仅涉及法律层面的争议,更触及了品牌文化和市场竞争的深层次问题。

  郎酒,作为中国知名的白酒品牌,其“郎”字商标早在1985年就已经注册。郎酒历史悠久,最早可溯至西汉“枸酱”,距今已有千年。现代郎酒是在清末“絮志酒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于1957年在原产地恢复生产。以赤水河优越的生态环境为基底,目前,郎酒二郎酱香产区拥有7.2万吨优质酱酒年产能,储存量达26.5万吨。郎酒品牌价值高达1518.76亿元,连续16年稳居白酒行业前三,并以第56名的优异名次荣获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证书。其“郎”牌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拥有红运郎、青花郎、郎牌、小郎酒等系列产品。

  而夜郎古酒,源自贵州的夜郎文化,其“夜郎古”商标于2005年申请注册,2011年注册成功。夜郎古酒同样历史悠久,现为贵州老字号品牌与商标,品牌源起清道光年间,前身为余家烧坊,1999年更名为夜郎古酒厂,毗邻赤水河畔,集白酒生产、研发和销售为一体,产品包括酱香酒、夜郎古大师和散酒等,占地面积800余亩,年产量8000吨,储酒能力5万吨。夜郎古酒的品牌价值在2022年度达到了159.22亿元。

  双方的商标之争源于夜郎古酒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郎酒公司认为这侵犯了其“郎”商标专用权。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侵犯了郎酒公司的商标权,并要求夜郎古酒停止使用相关标识,赔偿郎酒公司1.96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此外,法院还要求夜郎古酒在30天内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夜郎古酒对一审判决表示震惊与遗憾,并计划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夜郎古酒强调,“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夜郎古酒认为,“夜郎古”与“郎”酒的历史文化内涵差异显著,两个品牌已和平共存二十多年。夜郎古酒在声明中提出,商标与商品名称连用是行业惯例,郎酒亦如此使用。此外,夜郎古酒认为,“夜郎古”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整体外观以及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与商业指向性等方面,均与“郎”商标有着清晰且显著的区别,完全不符合商标侵权判定中关于“商标近似”与“容易导致混淆”的必要条件。

  这场商标权的较量,不仅是两个品牌之间的法律斗争,也反映出当前中国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面临的新挑战。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品牌间的摩擦在所难免,而如何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亟待讨论的课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商标权的保护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商标近似和容易导致混淆的标准,以及如何平衡不同品牌之间的权益,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商标权的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从品牌文化层面来看,郎酒和夜郎古酒各自承载着不同的历史和地理渊源,体现着不同的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使得双方在商标之争中更加坚持自己的立场和主张。然而,在市场竞争中,品牌之间的合作与共赢也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实现品牌之间的互利共赢,是双方需要思考的问题。

  郎酒与夜郎古酒的商标之争不仅是一场法律战,更是一场文化和品牌的较量。这场纠纷的最终结果将对中国白酒行业的品牌建设和法律实践产生深远影响。双方需要尊重法律判决,同时也需要积极寻求合作与共赢的途径,共同推动中国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文/酒品牌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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